对参加自考本科的学生来说都会注意到“不考英语(二)者须加考”,“考英语(二)者,任选3门,不考英语(二)者,须考完全部6门”等字样。下面我们分部解读它们的含义。
因为英语(二)这门课程是公共课,各个专业都要学习,但是对于部分考生来说,英语(二)还是有一定难度的,所以考虑到这方面,某些专业的英语(二)可以用其它课程代替。
例如:行政管理专业
如果考英语(二)考以下科目就可以毕业了:
特别注意郑州大学护理专业:

(一)如果考英语(二),两个二选一的科目,自己选择二选一中的任意一门。
(二)如果不考英语(二),两个二选一的科目,四门都要考。
有的同学,为了达到申请学位时的课程成绩要求,把英语(二)考试或办理免考了,但是为了凑“70分及以上的课程”数,把其它的部分替代课程也考试了,并且成绩在70分以上。在实际操作中,我们会查验《毕业生登记表》中的成绩,并与专业考试课程对照,若有英语(二)的成绩,是不会把其它”加考“的70分以上的课程算在”课程总数“中的。如果既考(免)了英语(二),又把全部应该”加考“的课程也全部都考了,我们会酌情按考生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处理。